如果說到我們人生中佔去大多數時間的事情,就一定是工作。一天24小時中大概有8到10小時都是在埋頭苦幹的,亦即是說一天中有三份之一的時間都在工作。所以說能夠快樂地工作是很重要的。那麼,除了要找到一份自己喜歡做的工作以外,我們對工作還有甚麼要求呢?
答案很實際,就是我們的薪水,或許可以加上津貼、福利、補償等各方面的東西。每個打工仔為工作付出了時間、努力和技能等,自然應該要賺取回相應的回報。這個回報是公司對我們工作的認可。是的,「認可」這兩個字才是最重要的。老闆認可你的價值有多少,就會願意付出相等的價值,絕對不願多付。可惜的是站在經濟的角度來說,大部分老闆都傾向付出較少的金錢,省回一點錢,變相就令員工的薪水較他們的價值低了 ( Underpay )。
當然,也不是每家公司都會這樣做,但無可否認的是,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人們都得不到一個合理的薪水水平:有些公司不會有花紅、沒有津貼、沒有其他員工福利 ...… 用這些不同方面來降低聘請員工的成本。日本大部分公司都會有員工旅遊的福利,那麼香港呢?這可能也有職場文化的關係,但我們無法否認的是,很多香港人都得不到應有的福利和薪水。
可惜不少人在薪水以外,都會受到老闆的剝削:年假減少、醫療保險不足、超時沒有津貼等情況。雖然這些條件和福利都早已在合約中列明,員工在簽約時就等於默認了這些條款,也即是你默認了自己的價值就只有合約上列明這麼多。但怎樣才能讓一眾打工仔在簽約之前,和老闆協商出雙方都滿意的條件呢?首先,你要知道的一件事情就是:隨著你的年資增長,你的專業價值就愈高,而你在和老闆協商工資和福利時,你的議價能力就愈高。簡單點來說就是你的工作能力愈來愈值錢,因此當你需要檢視自己得到的工資時,不要覺得自己是較低等的一方,而是要把你和僱主都放在平等的位置,這樣才好好溝通吧。
以上文章刊於《招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