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eer Advice 名家分享

【職場浮世繪】「放飯」大過天

最近一則有關打工仔的新聞引起網民熱烈討論,雖然事件發生在日本,但由於是有關職場的消息,所以亦吸引筆者注意,閱畢不禁慨嘆搵食艱難!

事件是這樣發生的!話說日本公營機構神戶市水道局一名高級職員見到一名六十多歲的員工過馬路去買外賣午餐,公司調查後獲悉該名員工過去七個月共離開公司26次,每次都是走去公司對面買便當,認為對方此舉無疑是浪費公司時間,於是扣除該員工半天薪水以示懲戒。

網民批評該公司的做法不近人情,奴役員工甚可恥;事態發展出人意表,或許公司高層被一面倒批評嚇壞,擔心影響公眾形象,惟有亮相電視台,為事件公開鞠躬道歉。

食飯是人權

上述新聞沒有進一步披露細節,例如公司的午餐時間有多長,又或有沒有食堂設備等,因此只能從常理推測該員工每天都走去公司對面買便當,最大可能是因利成便買食物「醫肚」。

無論如何,上班族「放飯」是基本權利,亦受到僱傭規例保障,何況對很多人來說,「放飯」大過天,做了半天工作後若沒有機會吃午餐,何來氣力和精神去完成下半天的工作?!

在香港,打寫字樓工的白領一族一般來說約有一個小時的午飯時間,縱然很多人仍然覺得時間不足。為甚麼呢?試想想,「放飯」時間一到,人人湧到街上的食肆吃午餐,食肆門口經常排長龍;光顧快餐店亦節省不到多少時間,因由購票到攞餐,每個程序都要排隊,七除八拆後,真正享用午餐的時間可能短至不足30分鐘!

食得自在

可以想像,午飯時段要外出用膳其實一點也不自在,而且很難食得健康;如果公司有地方讓員工自在地吃,或是有食堂設備,或是開闢茶水間以外的用餐地方,那麼員工無論是外出購餐回來又或帶飯,均可食得自在。

不說不知,有些公司不准員工購餐或帶飯返公司吃,其中幾類專業服務的公司就嚴禁員工這樣做,例如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原因是管理層認為食物的氣味會停留在寫字樓裡,影響公司的專業形象!

 


以上文章刊於《招職》。